涿州市第二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兼任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7]72号文件精神,我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为认真做好本项民生工程,经研究,成立涿州市第二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各项工作。下设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闫宏玉 副组长:陈振清成 员:刘俊刚 曹福军 王志勇 马清芳职责分工: 闫宏玉 负责学校助学金贯彻落实全面工作 陈振清 具体负责学校受助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刘俊刚 具体负责高三受助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曹福军 具体负责高一受助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王志勇 具体负责高二受助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马清芳 具体负责资助工作的后勤保障 涿州市第二中学 助学金管理办公室 主任:陈振清 成员:甄龙 李万涛 崔小龙 各年级组长 职责分工: 崔小龙:学籍认定。 陈振清:政策宣传、统筹协调、材料审查、文字信息。 李万涛:档案、材料审查、数据统计、文字信息、汇总上报。 甄 龙:资金发放、账目、办公用品保障。 年级组长:配合年级负责领导做好本年级的助学金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对此项惠民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照文件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宣传教育、资格审查、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 市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要不断学习,掌握资助政策。努力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等工作。 3、建好、管好档案,建立电子档案 4、对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建立台账。 5、负责学校资助管理的各类信息汇总,资料整理,各种报表。 6、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受助学生信息外泄,避免造成损失和伤害。 涿州市第二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分配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校高中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管理与分配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冀财教[2017]72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依照我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普通高中助学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涿州市第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分配实施细则》 。 一、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高中学生资助金制度的意义 我校处于农村地段,生源以农村学生为主,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普遍不高,一部分学生家庭极其困难,以致很难正常完成学业。资助政策是一项惠民工程,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资助工作的宣传 为使广大师生及家长了解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学校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在校园主甬路开辟公开栏、学校网站设立宣传板块、发放政策宣传明白纸、班级主题班会、板报、在校园广播站、校报上进行宣传,争取政策宣传全方位,学生及家长人人知晓,入心入脑。 三、资助对象和标准 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市教育局认定、注册的具有河北省涿州市第二中学正式学籍的、现阶段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我市教育局文件,我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学校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8%,且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助学金分为15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 四、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严禁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与学习成绩挂钩。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建档立卡、孤残学生、 2、父母因重大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 4、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革命烈士子女;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 7、退伍军人贫困家庭子女;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学生代表至少3人组成)认定签字后,班内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由分管年级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对各班所报的资助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分管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确认签字、公示,之后将所有资料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签字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所有受助学生情况。 5、公示无异议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公示表上报教育局计财科批准、备案。 六、资金的管理及发放 助学金为每学年初申请一次,资助金按学期发放。受助学生经教育局计财科批准备案后,学校联系银行为学生统一办理“高中助学金资助卡”,办卡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助学金由银行发放,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的资助卡中,确保资金真正受惠于学生。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我校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国家助学金是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2、准确把握资助范围,按文件要求严格资助对象的审查、评定标准和条件。各级评议小组要公正、公平、有效地认定,严格对照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进行评审,对资助对象逐一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3、建立档案备查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过程中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学校将严格按照助学金申报和发放程序,在公示无异议后,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国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 4、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任何个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助学金发放必须公开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4、各经办人员要端正态度,严肃纪律,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受助学生的利益,保护其个人信息的隐私权。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评审制度 1、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 努力把这项惠民工程做细、做好。 评审程序: 宣传---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安排入户走访调查-----班内评审小组评定---—班内公示-—--年级评审小组复核—---年级公示——学校评审小组复核—— 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监督制度 1、 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和2--3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管理、评审、监督领导小组。年级成立由分管年级领导、年级组长和1--2名班主任或学生组成的管理、评审、监督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管理、评审、监督领导小组。 2、 对评审的整个过程、手续要跟踪监督。 3、 发现不合理、不公开、不透明、违规的现象及时指出、纠正。 4、 监督人员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履行职责。 涿州市第二中学 助学金资助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细致制定助学金资助政策实施方法,按照程序严格认定受助资格,根据《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本校学生基础信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2、加强对助学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年级各班按程序做好资助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国家助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于违反规定分配国家助学金或资助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涿州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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