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大学(含高职)教育资助政策。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 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 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所在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2、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 元。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 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2000、3000、4000 元三档。资助面: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是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贷款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河北籍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 月15 日到10 月15 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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