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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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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涿教体字(2021)7号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4 日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充满艰辛、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广大教职员工辛勤付出,为我市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做出了贡献。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建设新时代“京畿强市、美丽涿州”的开局年,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高质量完成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任务,现制定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分类调整优化,留足政策过渡期。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我们要以习总书记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保定市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涿州市七届十次全会会议精神,全市学校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高质量完成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落实,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学尽学。

二、具体任务

(一)责任落实

教育和体育局继续坚持定期召开教育扶贫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及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教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我市教育脱贫成果。各学校要依据教育和体育局扶贫工作计划,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继续每月召开一次扶贫会议,学习习总书记讲话指示精神,及时安排学校教育扶贫具体工作。教体局局长与各校校长签定教育扶贫资助工作责任书,每学期各校校长与主管副校长、班主任、教师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职责、压实教育扶贫责任,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2021年教育扶贫工作任务。

(二)政策落实

重点围绕“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健全教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好教育扶贫工作的政策落实。

1.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保定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涿州市政府召开的控辍保学会议要求和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深入细致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坚守“两不愁、三保障”底线,巩固教育脱贫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全面精准落实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

继续严格落实《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细则》《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各中心学校要继续跟踪掌握涿州市户籍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在外县市就读受助情况,各学校要全面做好在本校就读、“送教上门”的本市户籍和外县市户籍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在困难学生排查认定基础上,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受助学生评定,及时公示,按时发放资助资金。依据省厅文件和《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内资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实施校内资助工作,拓展社会资助,完善资助体系。确保符合资助政策的所有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学生接受资助,不漏一人。及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系统结算填报工作,加强新的教科书结算系统的培训使用,督导各校做好教科书收发、结算核对、确保数据精准。

3.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执行《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城区与边远乡镇、学区与学区、优质校与薄弱校三个平台之间,推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继续招聘新教师充实到教学一线,促进优质师资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有效提升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精准落实。

(三)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压实责任,做好各教育阶段资助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教育扶贫工作落实。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继续落实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精神,按照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既要按照统一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职责,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全面谋划和部署好新学期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各校要综合运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方式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

2.继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义务教育有保障”指示精神,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能少、孩子上学的事情一天不能等、控辍保学一刻不能停”的原则,继续健全完善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将辖区内与外出务工家长一起生活的孩子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以中心校为单位,以招生范围为辖区,做好“三包”工作,采取学籍排查、分包排查和与村委会、乡镇派出所联系从户籍上排查的三种方式,对所有适龄儿童和接受完六年级教育的学生的去向进行摸排,明确排查责任人,压实责任,精准掌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信息,“小升初”名单和学籍直接过渡到对口初中,杜绝出现监管真空。对于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学生,分别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创新完善学习方式,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一对一”学习帮扶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厌学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教体局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校四本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做到数字清、人数准、去向明,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普教股负责实施)

3.精准掌握困难学生底数

继续健全完善教育扶贫工作双台账,继续落实教育扶贫数据“双向比对”机制,全面掌握底码。每学期开学,以中心校为主,各学校共同协调,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对全市所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进行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的涿州市户籍和外市户籍学生的信息,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社会特困供养、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和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就学和接受资助情况。对照教育部通过国家级学生资助系统反馈的全国学籍系统、残联系统、民政系统、扶贫系统大数据对接比对结果的困难学生信息,进行困难学生的分类核查确认;与涿州市扶贫办、民政、残联进行数据共享,针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低保、社会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留守和其他困境人口信息,筛查教育适龄困难学生;通过对在校生进行困难生排查核实,受理申报材料,确认在校困难学生。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文件(冀财教【2019】29号)要求,对所有核实的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全面、精准掌握困难学生底码。各学校要依据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校级、村级双台账。中心学校要重点跟踪、掌握涿州市户籍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外县市就读受助情况,各学校要做好在本地就读的外县市户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并做好“送教上门”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困难学生认定资助不漏一人。

4.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继续落实“1222”资助政策宣传制度,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宣传最新的资助政策,重点传达政策的延续性,让所有人认识到“脱贫不脱政策”,保障所有家长政策尽知,所有贫困家庭学生政策尽享。每学期,各学校要做好“两信”、“两回执”工作,全面宣传资助政策,摸清学生底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受助情况告知家长,密切家校联系。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学校实际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QQ、校讯通等电子平台,板报、手抄报、稿件、宣传彩页、宣传标语、宣传橱窗等实物载体,多形式、多角度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的上报。

5.强化完善包村、包户、包人“三包”责任制。

继续执行每一名建档立卡、低保等贫困学生不论就读学校是什么层次、是否在本市内,都要明确一名教师专人负责分包责任制。根据最新扶贫办、民政、残联系统数据对学生“三包”台账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在校就读,不发生辍学问题;确保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学生严格按照资助政策应助尽助,不落一人。继续落实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各中学、中职学校、市直幼儿园、民办学校,对中心学校反馈在本校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由本校对困难学生建立帮扶责任制。各学校包联人员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微信、电话等适宜的“大家访”形式,每个月与包联学生家庭进行联系,交流学生在校、在家的学习、生活、受助等情况,采取有效地帮扶措施,将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局领导结对帮扶工作,继续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帮扶,精准落实各项扶贫政策,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成果的巩固稳定,及时总结并上报给市扶贫办、组织部。

6.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要责成专人及时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及时查看并核实系统大数据比对反馈的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社会特困供养等困难学生信息,及时上传各教育学段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做到线上与线下相符对应,确保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安全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基层学校系统维护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对学生资助系统的应用水平。

7.继续高压整改,促进工作巩固提高。

各学校要对照巡视、考核、督查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建立台账,分类解决,整改到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专会研究、制定方案,坚持实事求是、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力推进、突出实效。要及时上报整改汇报,巩固教育脱贫成果,高质量迎接巩固脱贫成果的评估工作。

8.保持资助队伍稳定、强化教育扶贫档案管理。

    各学校要完善稳定教育扶贫工作队伍,健全校长全面负责、中层领导主抓、扶贫专干具体负责、年级组长班主任配合的扶贫队伍,各项资助工作有序安排执行。规范扶贫资助工作档案管理,2020年,涿州市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收官阶段档案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对脱贫攻坚档案要妥善保存,规范管理,明确档案管理期限。各学校要对教育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有深刻的认识,从制度上、保障上,高要求、严标准,做到资助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内容精准,严防失窃、失火、水泡等意外事件发生,同时电子信息由专用存储设备单独保管,做好备份处理。学校要责成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日常扶贫工作资料,按要求科学归档,完善充实困难学生个人受助档案,及时上报补充教体局困难学生的档案资料。

9.进一步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教体局贷款业务管理部门要在以前年度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总结业务开展工作经验和问题不足,提升业务水平,大力推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业务,同时继续抓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工作,按要求简化贷款手续,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确保提出贷款申请的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及时开展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将当年要参加高考、单招的高中、中职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以及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及时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管理系统。做好贷款偿还的政策宣传,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话通知贷款到期的学生还贷,高效、及时的完成贷款催收工作,确保不让一个贷款学生有逾期,造成不良记录。

    10.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消费扶贫。

2020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精准实施,落实监督管理,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各学校要继续落实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鼓励以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要严格依照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中预留的资金额度,采购农副产品,完成采购任务。(教体局营养餐和消费扶贫管理部门负责)

11.扎实推进职教扶贫

加强技能扶贫政策宣传,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为每个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接受职业培训学习的机会。发挥涿州职教中心作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全国首批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的辐射引领示范作用,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大与阜平职教中心的结对帮扶工作。(职成教负责实施)

12.健全完善防贫机制、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各学校要以习总书记讲话指示为指导,继续严格落实河北省《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涿州市《关于开展脱贫防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涿州市精准防贫救助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教育防贫工作,要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责任,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对困难学生精准排查认定、精准资助,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继续抓好资助政策落实,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困难户学生要密切关注,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运用河北省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对义务教育学生、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户在义务教育就读的学生动态监测。强化防贫保险救助,积极宣传防贫保险政策,配合乡镇、村委会、保险公司做好防贫统计调查和因学返贫救助的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为建设新时代“京畿强市、美丽涿州”做出贡献。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 4 日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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